你所在位置 >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推荐广东省化学品协会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06   来源:
 
广东省化学品协会

粤化协〔2014〕02号



关于推荐广东省化学品协会专家库
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工作、新任务,进一步发挥专家的咨询参谋和技术支持的作用,广东省化学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拟聘请一批具有丰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专家库。请各会员单位积极组织专家的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专业分类

协会专家库专家推荐范围: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协会会员单位等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研究、教学、设计、检测、检验、评价、培训、咨询等方面的专家型人才。

协会专家库按专业领域分为综合、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石油化工、涂料行业、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等类别。

二、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热心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政治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二)熟悉国家和省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各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三)熟练掌握化学品专业技术理论,实践经验丰富,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技术职称并取得安全评价师及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多年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含70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技术评审、现场调查研究工作。

三、聘用程序

(一)专家的推荐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两种方式。由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申请的,原则上应经所在单位同意,特殊情况下(如已退休人员)可以直接向协会提出申请。

(二)推荐的专家应由本人填写《广东省化学品协会专家基本信息表》,并签署姓名和加盖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公章。

(三)协会秘书处对拟聘的专家资格进行审查,并向符合条件人员颁发聘书。

四、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好推荐的专家基本信息审核关,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请各推荐单位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推荐专家的《广东省化学品协会专家基本信息表》(附件1)及电子版反馈到协会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静  张杰桢

联系电话:38466057  87568060

传真:38497763   

电子邮箱:yoyojingzhu@qq.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龙口西路338号帝景苑帝灏轩B座1007房

邮编:510635

附件:广东省化学品协会专家基本信息表

广东省化学品协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广东省化学品协会                        2014年6月6日印发

附件:点击下载表格     /CBDFile/files/20140606/201406061408121761.doc

 

 

 
返回首页